为进一步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》(国发〔2020〕14号),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,我会对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——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》进行修订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本次修订结合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——保险合同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、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(Ⅱ)》等相关规定,对相关会计或经营指标的披露要求进行调整,并结合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实践情况,进一步优化披露内容,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,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,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发布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