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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证监会就《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
来源:证监会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6-01-16     字体大小 [ ]     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

 为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24〕10号,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部署要求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》(以下简称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)规定,促进衍生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,中国证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起草形成了《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 衍生品交易是指互换合约、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的交易,具有管理风险、配置资源、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。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,并授权中国证监会对相关内容作出具体规定。《若干意见》提出稳慎有序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,要求完善对衍生品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制度。制定本办法是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,是推进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相关规定落地实施的要求。

《征求意见稿》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,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的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。二是明确衍生品市场管理风险、配置资源、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定位,以及参与衍生品交易活动的基本原则。三是明确衍生品合约的开发条件及程序。四是明确各类衍生品合约的基本交易规则。五是明确履约保障制度。六是明确交易者适当性标准。七是加强衍生品监测监控与跨市场监管。八是明确衍生品交易禁止性与限制性要求。九是加强衍生品经营机构监管。十是加强衍生品交易场所、衍生品结算机构、衍生品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市场基础设施监管。十一是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。

 2023年,中国证监会曾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。总体来看,各方认为办法有利于规范衍生品市场发展,支持和赞同办法的出台,同时也对进一步完善办法相关条文提出了意见建议。中国证监会对各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,充分吸收采纳了其中合理的意见建议,并结合实际对办法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,使办法更加具有适应性和包容性,包括进一步完善衍生品交易的业务规则,充实对衍生品经营机构执业规范和内部管理、风险管理、合规管理等方面的要求,丰富监管机构对衍生品市场的管理手段,进一步细化法律责任规定等。

 欢迎社会各界对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宝贵意见,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,进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。


 中国证监会关于就《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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